通知公告
美术学院经费报销流程
2022-11-15
编辑:郑东方

9月27日上午,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学院财务报销工作流程,具体做法如下:

1.关于教职工使用学院经费审批及报销流程。教职工一次性使用学院经费3000元以下,需要按用途事先向分管副书记、副院长提出申请,批准后执行;使用经费3000元以上,需要按用途事先由分管副书记或副院长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后执行。未经审批的经费支出不予报销。学院行政日常支出费用审批同上。

报销时,发票先由经手人、分管副书记或副院长签字后,交贾凤鑫同志。贾凤鑫同志负责票据审核、财务制单,并报书记、院长审批。

2.关于研究生培养费报销流程。研究生使用培养费,需要事先经导师同意,报销单据由经手人签字后交给导师,导师负责财务制单和审批签字,导师签字后由辅导员收齐统一交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会签。

3.关于差旅审批及报销流程。教职工因公出差,需要提前在OA系统提交请假申请,经院长或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未请假或未准假产生的差旅费不予报销。报销差旅费时需提交学校OA系统中的请假证明,报销流程参照教职工报销流程。

4.关于邀请校内外专家来学院讲座的流程。申请举办各类讲座或名家工作坊邀请名家来访,必须事先向分管副书记或副院长提出申请,填写《美术学院学术讲座报备表》,标明经费列支项目及金额,由分管副书记或副院长签字后,报书记、院长审批,审批后方可邀请专家来院讲座。

发放讲课费等工作流程参照教职工报销流程。

附件:美术学院学术讲座报备表